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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有何作用?

来源:古蔺县律师网作者:张定凯律师时间:2022-01-21

  一、什么是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是指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刑事辩护一般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的辩护。

  委托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作辩护。

  指定辩护是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的,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二、哪些人可以做辩护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1、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监护人”是指承担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利进行监督、保护职责的人,如未成年人的父母、精神病患者的配偶等。

  “亲友”的含义比较广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和朋友,这里的亲属不仅指近亲属,也包括远亲。

  三、律师在侦查期间(公安阶段)有何作用?

  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亲属的聘请,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该法同时规定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律师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向侦查机关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并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最轻的犯罪情况,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力的证据永远也无法取到。

  2、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遽然改变,很多人无法忍受,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的内容包括哪些?

  (1)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2)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以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及时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的权利;

  (4)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

  (5)犯罪嫌疑人享有了解侦查机关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权利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6)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辩护权;

  (7)犯罪嫌疑人享有申诉权和控告权;

  (8)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有关规定;

  (9)有关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

  (10)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关规定;

  (11)刑诉法修正案规定,辩护律师在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向好,但是刑讯逼供的现象还有时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6、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7、代理申诉和控告

  对于侦查机关的错误行为,律师认为确有根据的,可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其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