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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所生小孩,同样承担抚养责任

来源:古蔺县律师网作者:张定凯时间:2017-10-03

  同居生下的孩子即非婚生子女。目前,人们对非婚生子女的权利认识还不够,觉得非婚生子女不是合法夫妻生育的,可以不用抚养,这种想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错误的。

  虽然男女双方同居所生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但在法律上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其生父母是有义务对非婚生子女承担教育、抚养的责任。

  本律师近来接到不少女性电话或网络咨询,主要归为以下三种情况:

  1、我与男友分手后发现自己怀孕了,我选择把孩子生了下来,并亲自带孩子。请问,我前男友是否需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

  2、我与男友同居后生下一女儿,由于没有办结婚证,他和家人都不要我和女儿,我该怎么办?

  3、我与已婚男子网恋发生关系后,生下了一个小孩,现在男方回到他妻子身边了,对我和孩子都不管,我是否可以向男方索要孩子的生活费?

  要回答以上问题,我们先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两条法律规定:

  1、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不管是前男友还是已婚男子都是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亲,对孩子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不亲自抚养就要承担孩子的抚养、教育费。

  有的咨询者继续追问:虽然法律有规定男女双方对非婚生子女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对方始终拒绝给付孩子抚养费,甚至躲避不会面,我该咋解决? 

  咨询这个问题的女性居多,男方的不负责必然导致女方和孩子权益受损。有的女性遇到这种情况,选择默默等待男方的回心转意。其实男方既然已经选择分手,其回心转意的可能性已经不大,特别是那些已婚男人。女性在遭到男方拒绝抚养非婚生子女的时候,女方完全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对方承担履行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就请求支付孩子的抚养、教育费。

  反之,如果男方遇到不承担非婚生子女的女方,男方也可以依法起诉女方要求承担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

  非婚同居在法律上并不禁止,但也不支持。不少人觉得非婚同居会觉得自己无理,特别是非婚同居生下小孩后,遇到对方不愿意结婚的却不知道怎么办?大多是一味的哭诉,最终也是无济于事。因此,本律师在此做如下建议:

  1、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跟对方协商解决,争取孩子的权益。

  2、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涉及的抚养费计算,起诉等相关程序事宜问题,聘请熟悉婚姻家事法律的律师代理。

  3、在同居时,慎重选择同居对象和考虑是否需要孩子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