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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如何获得高额赔偿?

来源:原创作者:张定凯时间:2017-10-19

  古蔺县交通事故律师联系电话:13541594199(微信同号)。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改善,交通工具已经从自行车到小汽车,如果遇上节假日出行,甚至会在高速路上“看车展”,随之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防不胜防,意外事故时有发生,因车祸受伤,导致身体落下残疾或者造成死亡,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如何赔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作出了回应。但涉及到的相关赔偿,需要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标准计算赔偿。受害人本身是城镇居民的,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不存争议。但农村居民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在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议。那么,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或死亡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有哪些?适用什么标准进行赔偿?就是您不得不知的法律问题。为此,本律师将为您做如下介绍。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9、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该部分费用,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12、康复费、后续治疗费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13、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在此不再赘述。

  二、农村居民如何参照城镇居民标准进行赔偿?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及司法实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获赔:

  1、农村居民能购提供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合法暂住证明;

  2、在城镇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能够提供劳动合同书及用工单位出具的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资证明,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保证明。

  3、在城镇经商,能够提供经营届满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

  (二)关注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官方公布的统一数据信息。

  经查,目前全国31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已经全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

  三、律师建议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推进,农村居民获得赔偿的条件逐渐与城镇居民一致。但由于受害人自身法律知识缺乏,靠自身的力量获得较高的赔偿额度相对困难,涉及到具体赔偿项目的赔偿计算,又是一件非常专业的事情,所以,本律师在此建议:“遇到事情不要慌,先找专业律师咨询、把关,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帮助索赔,较能获得理想的赔偿金额。如尚有不清楚的法律问题,请直接致电咨询本律师。